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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天津财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招生简章
    2021-03-0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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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系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2021-2022学年,天津财经大学继续面向全球自主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2-3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3-4

    1、来华所学专业安排汉语授课。汉语授课的奖学金生如汉语水平未达到入专业学习要求者,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

    2、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学生来华后原则上不予延长。

    3、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2021331日前向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且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非已在华学习的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年限须超过一学年);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同一学习时间未获得中国各类政府、机构或企业的奖学金;

    5、学习成绩优良;

    6、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四、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学费;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提供奖学金和生活费;

    ●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注:奖学金标准以教育部当年实施的奖学金标准为准。

     

    五、申请步骤

    第一步 填写天津财经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平台,注册、报名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

    天津财经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平台网址为 https://tufe.at0086.cn/student

     

    第二步 填写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申请人须202135日以后,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天津财经大学受理机构编号:10070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个人陈述包括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家庭经济情况、奖学金申请原因、本人所获奖励和个人特长等(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7、提供国家汉办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单。如无汉语基础或未达到HSK 5级要求的申请人可申请汉语补习一年,补习期间享受奖学金。

    8、护照复印件。

    9.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请按上述顺序将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六、录取及通知

    1. 拟录取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

        2.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对于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留学基金委仅为其保留一所学校的奖学金资格;

        3.留学基金委将于63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回我校,由我校将上述文件转交学生本人;

        4.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5.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七、入学

    奖学金获得者需按入学通知书的报到时间准时报到注册,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年度评审。

     

    八、联系方式

    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人:胡浩 

      址: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主页:http://inter.tjufe.edu.cn

      话:0086-22-88186166

      真:0086-22-88186166

    Emailcaesar@tjufe.edu.cn

      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 

     编:300222

    附件【4.申请博士推荐信.doc已下载
    附件【2.申请硕士推荐信.doc已下载
    附件【1.来华人员体检表.pdf已下载
    附件【5.博士学习计划.doc已下载
    附件【3.硕士学习计划.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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