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2024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系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2023年秋季,天津财经大学继续面向全球自主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3年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3年
1、来华所学专业安排汉语授课。汉语授课的奖学金生如汉语水平未达到入专业学习要求者,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
2、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学生来华后原则上不予延长。
3、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2023年2月28日前向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
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邮箱:guojijiaoyu@tjufe.edu.cn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register
天津财经大学受理机构编号:10070
三、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须达到HSK5级;
● 申请人科研能力、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须符合学校要求。
3、同一学习时间未获得中国各类政府、机构或企业的奖学金;
四、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提供学费;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提供奖学金和生活费;
●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注:奖学金标准以教育部当年实施的奖学金标准为准。
五、申请材料
请参考附件2;
六、录取及通知
1.拟录取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
2.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对于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留学基金委仅为其保留一所学校的奖学金资格;
3.留学基金委将于6月3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回我校学,由我校将上述文件转交学生本人;
4.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5.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七、入学
奖学金获得者需按入学通知书的报到时间准时报到注册,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年度评审。
八、联系方式
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人:权老师
网 址: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主页:http://inter.tjufe.edu.cn
电 话:0086-22-88186169
传 真:0086-22-88186169
Email:guojijiaoyu@tjufe.edu.cn
地 址:中国天津河西区珠江道25号
邮 编:3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