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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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4-15 16:08  


    各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4〕11号)和《天津财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现将2024年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4年9月之后将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名额性质为计划内),包括无法按原计划于2024年7月毕业拟申请延期的学生,以及2023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拟申请恢复奖学金的学生,均须参评。


    二、评审内容

    2024年奖学金年度评审主要根据学生在2023/2024学年的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活动表现四方面情况,对每名学生进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原则上总分在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学生自评内容包括遵规守纪、学习情况、参加活动情况共三个部分,各部分陈述说明如下:


    遵规守纪部分:填写本人在评审学期内遵规守纪及所获奖惩情况。


    学习情况部分:填写本人在评审学期内学业进展或毕业论文进度情况、发表学术成果情况(如:发表论文或专著题目、刊物名称、作者排名、可索引的网址,或已录用论文的题目、作者排名,或专利名称及排名等)。


    参加活动情况部分:填写本人在评审学期内参加学术活动(含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等)、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以及校级、院级、班级活动等的情况。


    附件材料(如有)可包括:评审学期内的论文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参与发表专著证明、专利证书,以及各类获奖证书、活动参与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三、评审步骤

    1.参评奖学金生按照年度评审通知要求,于5月5日之前,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账号登录信息系统,提交自评信息和相关评审材料。(详见操作指南)


    2.考评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为奖学金生打分并填写考评人意见。


    3.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召开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会,根据学生自评、考评人评价结果,讨论决定评审意见后在系统提交。


    4.国际教育学院将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报告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5.国际教育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决定,通知奖学金生本人。


    注意事项:

    1.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将通过线上方式,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请学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自评陈述和相关附件材料的准备以及线上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者,将被取消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最终结果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批复,并于2024年9月起生效。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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